GB171672006中有条强制性条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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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71672006中有条强制性条款。

2024-07-07 06:55:26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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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中的限定值是什么意思...
替代情况:替代GB/T 17167-1997 实施日期:2007-1-1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内容简介:本标准的4.3.2、4.3.3、4.3.4、4.3.5、4.3.8是强制性条款,其余是推荐性条款。本标准规定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的基本要求。参考资料:http希望你能满意。
关于GB17167-2006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1.由推荐性标准改为强制性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是在1997年发布的《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国家标准基础上修订而成的。根据标准提出单位代表的建议、标准起草组成员的反复讨论、用能单位反馈意见及原标准的执行情况,等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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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7167-2006标准是什么性标准 -
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7167-2006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本标准规定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独立核算的用能单位。
第二十二条对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节能审查机关责令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使用,限期改造;不能改造或逾期不改造的生产性项目,由节能审查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第五章附则还有呢?